《内蒙古医科大学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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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 视 公 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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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 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 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 规定和中央、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,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,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从2018年3月5日至5月31日对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进行巡视监督。
  巡视期间,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“四个意识”为政治标杆,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,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,突出问题导向,盯住关键少数,查找政治偏差,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整改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,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。主要受理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对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由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。
 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,设立值班电话:0471-3292409、手机:15947118477(受理时间为:早8点至晚8点);巡视组接访地点:兴泰国航酒店 6 楼 610 室(接访时间:早 8:30 至中午12:00,下午 2:30 至晚 6:00);邮政信箱:呼和浩特市 2573 信箱;电子信箱:15947118477@139.com,联系信箱: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交流中心门口、A楼二级学院办公楼门口、E楼行政办公楼电梯间门口;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综合楼一楼大厅;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图书馆门口,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口,内蒙古医科大学锡林校区门口,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住院部门口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。
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    2018年3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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